在開業前創業者還需要做好哪些準備工作呢?
01 開辦的基本要求
加盟場館正式開業前必須取得總部運營中心的書面同意。運營中心及各部門會按照“開業籌備清單”所列事項積極幫助場館做好支持工作。
以下為核準場館開業的較低標準:
1.完成相關法律程序:工商營業執照、因部分政府要求或需辦理辦學許可證;
2.獲得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證;
3.完成稅務登記,獲得發票;
4.拿到組織機構代碼證;
5.公章獲批;
6.完成物價審批或備案;
7.開立銀行帳戶;
8.館址經招商中心批準確認;
9.裝修方案經策劃中心確認;
10.開業裝備器材、教學用具、辦公用品準備完畢;
11.裝修、消防驗收完畢,場地險購買完成;
12.館長、其他工作人員及專兼職教練到位并簽定員工合同;
13.器材裝備、教學配套裝備及材料采購完成并運抵場館;
14.開設課程、課程銷售策略及價格體系已確定。
02 人員配置的基本要求
1.職業館長1名
2.專職教練1-2名
3.銷售人員2名
4.市場營銷人員1名
5.教務人員1名,可兼做行政人事
03 教學工具、辦公用品的基本要求
咨詢室:桌子、3-4把咨詢椅、展示柜、休息區域的配套桌椅、電視、可上網電腦、電話1-2部、飲水機及衛生杯、報名須知、教練管理制度、辦公管理制度、合法辦學手續及各種榮譽證明。
04 開業前各部門提供的支持
由于開業所涉及的工作是方方面面,錯綜復雜,總部會要求各部門協調配合,幫助場館做好每一項工作。開業前一般都是合伙人和館長共同負責籌備開業,合伙人往往起到較大的作用,所以每一項所作的工作都應以口頭或書面報告的形式告知合伙人。
館長在此階段是執行人,合伙人是決策者。總部運營中心自簽約日起至開學日止,每周一將當周該場館應完成的工作與場館簡單溝通,同時告知運營中心相關配合部門,每周五與場館進行總結。各部門在當周,如有支持工作應將在當周周五將所提供的支持工作做簡單總結,并告知運營中心組織人員。
在開業前運營中心提供的支持
市場部在開業前提供的支持
門店人員在開業前提供的支持
未完待續
內容來源:居正體育《場館運營手冊》